| 桂平市“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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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7 10:50 文章来源:桂平市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桂平市“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宣传家电下乡惠农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根据贵港市财政局等十二个局、部、委、社、行《转发关于印发广西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贵财建[2009]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让农民群众深入了解家电下乡惠民政策,让各级干部、销售商准确把握家电下乡政策,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有效促进农村消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家电行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09年7月20日至8月20日,为期一个月。
三、宣传重点
(一)家电下乡政策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成效。
(二)《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电下乡补贴现场兑付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现场兑付程序。
(三)各乡镇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解疑释惑,阐明政策。
四、宣传形式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同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解释家电下乡政策。
(二)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
(三)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
(四)组织人员深入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检查、指导和宣传。
五、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报道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负责在全市选取家电下乡活动进展较好的乡镇进行采访,反映家电下乡对农村及农民生活带来的变化,政府补贴对农民生产生活发挥的积极作用,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的看法认识;在中标企业中选择销量大、服务好、质量有保证的网点企业进行采访,介绍他们现场兑付补贴的具体做法及工作经验;围绕家电下乡政策不断完善,补贴程序更加简化,报道家电下乡政策取得的成效。
(二)市财政局要广泛宣传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申报补贴的程序、材料,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办法,以及补贴资金现场兑付的具体做法。
(三)市经贸局要督促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到获得授权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同时将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名单向社会公示;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和举报电话;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告销售网点违规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
(四)市国税局要利用自身的宣传渠道,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要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与缴销等环节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提供便利。
(五)市工商局要积极宣传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执法情况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服务;利用好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消费投诉站(简称“一会两站”)的宣传教育功能,增强农民消费者识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
(六)市质监局要公布我市中标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宣传质量优良、服务到位、履行承诺的优秀企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为消费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服务;对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七)市物价局要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政策;宣传自觉守法经营,带头平抑市场物价的正面典型;对实施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要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八)市农业、供销、公安和人民银行桂平支行等部门也要结合自身职能,利用各自的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和我市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带动工业生产、惠及广大农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切实开展好宣传月活动。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己的任务与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周密安排,切实把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组织好、实施好。
(三)统一行动,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整合力量,上下联动,按照统一安排,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四)全面总结,巩固提高。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全面分析评估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效果,认真总结取得的成效、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请各单位于8月16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含电子文档)报送市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桂平市经贸局李敬辉,电话:3376450,电子邮箱gp337645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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