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广西桂平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桂平市投资项目审批应提交的材料
2008-10-16 17:22  文章来源:桂平招商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1、内资项目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章程;
(4)集资协议;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办联营企业尚须提交:
(1)联营合作书;
(2)联营各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中外合资、合作项目
(1)中外双方签署的合资(合作)意向书;
(2)合资(合作)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中方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4)中方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人代表证明;
(6)中方参加合营企业董事会人员名单和个人简历;
(7)外方合作企业境外营业执照复印件;
(8)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权书或委托书;
(9)外方合作者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外方合作者(公司)境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11)由计委立项的批准文件(新建项目);
(12)由经贸委立项的批准文件(技改项目);
(13)外商投资企业的合作、章程;
(14)如项目涉及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意见;
(15)外商投资企业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
  3、外商独资项目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外资企业的立项申请报告;
(3)外资企业的章程;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境外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
(6)企业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
(7)境外银行资信证明;
(8)设立企业场地证明(土地、厂房使用证及出让、转让或租赁合同);
(9)董事会成员名单和正副经理名单;
(10)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
  4、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1)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文件的批准书;
(2)企业合同、章程;
(3)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
(4)企业的董事会、正副总经理名单;
(5)中外合营者合法注册证书;
(6)外商资本信用证明(可委托中国银行调查);
(7)投资者的企业最近三年资金平衡表和资产负债表;
(8)有“三废”污染环境和有噪音的企业须提交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
(9)化工、音像等属专项规定的,还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10)合资企业的合法地址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
  外商来桂平市投资兴办独资、合资企业,由市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办公,办理项目的立项、初评(审)和呈报等有关手续,并在五天内办理完毕。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十一旅游黄金周桂平市旅游收入迂再创新高    2008-10-15 14:50
桂平市推广种植万亩西兰花    2008-10-15 14:47
市在社坡镇召开腐竹专项整治座谈会    2008-10-15 14:44
桂平市第三季度外贸出口额大幅度增长    2008-10-08 09:15
桂平市第三季度工业总产值增幅大    2008-10-08 09:12
桂平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投资环境的若干规定    2008-10-07 15:46
贵港市农业局领导到桂平市查看灾情    2008-10-06 09:32
桂平市对一批不符合墙改节能减排要求的砖厂实施关闭    2008-10-06 09:21
区稳定粮食生产调研组到桂平市开展调研工作    2008-09-26 15:19
  桂平市西山镇大力发展水产禽畜养殖业    2008-09-26 15:1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