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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家电下乡政策宣传
2009-02-27 08:09  文章来源:桂平市经济贸易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桂平市家电下乡政策宣传
  一、什么是家电下乡?
  答:是国家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合予一定比例财政补贴的活动。主要内容是,由中央和自治区以直接补贴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13%对农民购买规定产品规定价格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和洗衣机四大类中标家电产品给予补贴。
  二、家电下乡推广的时间?
  答:推广时间从2008年12月1日起到2012年11月30日止,历时4年时间。
  三、家电下乡产品的价格、补贴对象和标准?
  答:(一)四类推广产品的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具体品牌、规格、单价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全市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每户农民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部)。
  四、农民在哪里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答:农民可在桂平市桂平城区和各乡镇圩镇被自治区列为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被自治区列为指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各个门店专门设置有《家电下乡指定店》牌扁,并张贴有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
  五、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如何领取补贴?
  答:销售网点应在农民购买下乡产品后三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农民到 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请补贴。乡镇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民储蓄 帐户上。
  六、农民申领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时应带齐哪些证明材料?
  答: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原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00九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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